近日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医疗保障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印发《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24〕64号),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313元。
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,下限为4416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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